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 > 案件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粤民终 304 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19:00:09

浏览次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 304 号

林庭发: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潮州创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钟强、一审第三人林庭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内容如下:

合议庭组成人员原来为审判长饶清、审判员王芳、审判员徐玉宝,书记员为古陆珠。由于工作原因,合议庭变更为由饶清、贺伟、徐玉宝组成,审判长由饶清担任;法官助理由黄怀玉担任;书记员由黄琪琪、古陆珠担任。如果你(单位)认为该合议庭组成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 〇 二 四 年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