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申1680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8: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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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16808号
周志刚、覃春秀、周雨心: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清城供电局与被申请人周志刚、覃春秀、林清苏、周雨心、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杰恒钓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原审第三人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及本院(2023)粤民申16808号《应诉通知书》:本案合议庭成员由张扬云、潘宝毅、李芹组成,审判长由张扬云担任;承办法官由李芹担任;书记员由吴静怡(020-85020580)担任。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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