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申287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1 17:58:41
浏览次数:- 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何赛球、何凤兰、何文胜: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曹前与被申请人何赛球、何凤兰,第三人何文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如下材料:1、曹前的《再审申请书》;2、本院(2024)粤民申2870号《应诉通知书》:本案合议庭成员由张扬云、潘宝毅、刘卉组成,审判长由张扬云担任;承办法官由刘卉担任;书记员由吴静怡(020-85020580)担任。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