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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再14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7: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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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再142号

深圳市齐胜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翟长辉、辛歆菊与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黄长路、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齐胜力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审理再审案件通知书》《传票》。本案合议庭由审判长王振宏、审判员张扬云、审判员王红英组成。书记员由罗莹莹担任。本院定于2024年7月10日15时在本院四楼第十法庭开庭。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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