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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终3141号

发布时间:2024-04-26 18: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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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3141号

上海涛略广告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南京三月烟花广告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一审被告陈华,一审第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号百信息服务分公司、上海涛略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传票:本案合议庭成员为李民韬、徐玉宝、莫菲,由李民韬任审判长,法官助理由罗翔华担任,书记员由黄琪琪、古陆珠担任;本院将于2024年6月4日下午16:00在本院三楼第六法庭进行法庭调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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