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行终99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7: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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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行终997号
广东地产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海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等人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作为原审第三人,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行终997号《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内容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原为窦家应、李婉鸣、严崇哲,由于工作原因,合议庭改由窦家应、李婉鸣、王荣组成,审判长由窦家应担任。书记员由林欣玮担任,联系电话:020-62620711。如果你方认为该合议庭组成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行政庭;邮政编码:510655)。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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