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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申17803号

发布时间:2024-03-29 14: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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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17803号

黄海燕: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徐济龙与被申请人黄海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黄龙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申17803号《应诉通知书》、1259字第1365号《释放证明书》、(2018)沪0112刑初1681号刑事判决书、闵公(审)捕通字〔2018〕10842号逮捕通知书、上海市白茅岭监狱《关于刑释人员徐济龙服刑情况核实的回函》(沪司狱白函〔2024〕21号)。本案合议庭由贾密、武晓晖、王静组成,由贾密担任审判长及承办法官;由马绮雯担任书记员(020-62620657)。自公告之日起,你方应于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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