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申205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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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2058号
陈瑞娟、邓焯男: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陈福明、梁细女、中山市中振灯饰有限公司与你们两方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两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两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申2058号案的民事裁定结果为: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两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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