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 > 案件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粤民终463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6:16:38

浏览次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4638号

广东房车宝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房车宝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房车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惠州好房易购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房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源腾越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的法定地址无法送达,且采取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463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的合议庭成员由张扬云、潘宝毅、刘卉组成,审判长由张扬云担任,承办人为刘卉,书记员由吴静怡担任。《传票》:本案定于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四楼第十法庭进行开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你方应于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三月十三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