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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终96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9: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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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965号

陈述: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深圳市港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一审被告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郑康豪、钟志强及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965号案的应诉通知,内容如下:深圳市港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民初37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饶清、潘晓璇、莫菲组成,饶清担任审判长,黄晓榆担任书记员。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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