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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再472号

发布时间:2024-02-23 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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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再472号

吴正交: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张俊军与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远航顺物流有限公司、吴正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向你方法定地址无法送达,采取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再4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03 民终 13515 号民事判决及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0)粤 0303 民初 24406 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重审。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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