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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终4179、418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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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4179、4180号

  孙少杰: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锦州渤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广州锦峰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你方合同纠纷两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4179号、(2023)粤民终4180号案的应诉通知,内容如下: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初1995号及(2021)粤01民初19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李民韬、莫菲、徐玉宝组成,李民韬担任审判长,杨海超担任法官助理,刘碧华、黄晓榆担任书记员。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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