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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民终349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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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终3495号

韩国智: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韩孝梅与被上诉人纪家琳、一审被告韩孝忠、韩国智及一审第三人何琳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民终3495号民事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7,430元,由上诉人韩孝梅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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