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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终512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4: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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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5120号

梁燕芳、广州市海韵船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志荣、广州市东方船务有限公司、张广文与被上诉人张小杰及一审被告你方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51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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