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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民终316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09: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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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终3163号

CHUNG WAN COMPANY LIMITED、HIP KO MACAU DEVELOPMENT LIMITED: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邦盛投资有限公司、嘉华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与原审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原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及你方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民终3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1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广州邦盛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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