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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申1417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2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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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14174号

林健风: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与被申请人赖小兰、林健风、何淑如、何惜榴、何坤旺、何显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申141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一、指令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书的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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