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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行终760号

发布时间:2023-11-01 17: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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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行终760号

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惠州分公司:

本院上诉人北京慧控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控公司)诉被上诉人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原审第三人明发(惠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运时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惠州分公司、北京通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案,上诉人北京慧控安华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13行初7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你方作为原审第三人,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行终760号行政裁定书,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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