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民申374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1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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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申3741号
许前浩、刘大卫:
本院受理董义红与许前浩、刘大卫、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民申3741号案的应诉通知书,内容如下:董义红因与你、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19民终55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申诉审查。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王振宏、许娟、张扬云组成,王振宏担任审判长,冯晓晴担任书记员。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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