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执复57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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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执复576号
廖绪铭:
本院受理的复议申请人郝桂兰与被申请人陆志彪及你方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执复576号案的受理通知,内容如下:郝桂兰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特137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饶清、潘晓璇、莫菲组成,饶清担任审判长,黄晓榆担任书记员。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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