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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民申2431号

发布时间:2023-08-24 09: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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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2431号

张镇泉:

        本院受理刘州龙与被申请人广州市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张镇泉(曾户口名张怡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申24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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