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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民申1450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1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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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申14508号

廖亚四: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梁利宏与被申请人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梁伟强、许少华、江门市江海区顺德渔村酒家及你方,原审第三人江门市顺德渔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超文、张汉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民申1450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梁利宏的再审申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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