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民申1449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17:51:13
浏览次数:- 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申14497号
廖亚四: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梁利宏与被申请人江门市顺德渔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梁伟强、许少华、江门市江海区顺德渔村酒家及你方,原审第三人许超文、张汉成、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民申1449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梁利宏的再审申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