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行终164号
发布时间:2023-08-01 17: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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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行终164号
李芳松、李演明、李记友、李金灼、李志腾:
本院受理李惠源、李志炜、李春波等32人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安置及行政复议案,上诉人李惠源、李志炜、李建国等11人不服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2)粤71行初26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现本案已审理终结。你方作为本案原审原告,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行终16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