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申2431号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16: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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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2431号
张镇泉(曾户口名张怡涌):
本院受理刘州龙与被申请人广州市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张镇泉(曾户口名张怡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申2431号应诉通知书,内容如下:刘州龙因与你(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19710号民事裁定(判决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王振宏、许娟、张扬云组成,王振宏担任审判长,冯晓晴担任书记员。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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