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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民终2528号

发布时间:2023-06-26 16: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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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终2528号

广东恒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阳春市红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谭庆新、林英强、广东恒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一审第三人广东腾业资产评估及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民终25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77600元,由阳春市红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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