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民终398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17: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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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终3988号
深圳市厚丰贸易有限公司、陈鹏宇、陈伟: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上诉人广州海粤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翁嘉炜、深圳市厚丰贸易有限公司、陈鹏宇、陈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民终3988号案应诉通知书、传票: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饶清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王芳、徐玉宝参加合议。书记员由刘涛担任。本案现定于2023年9月7日9点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楼第五法庭进行法庭调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对深圳市厚丰贸易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经过三个月对陈鹏宇、陈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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