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行终83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4: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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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行终838号
花都市花都宾馆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黎成坚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市花都宾馆集团有限公司征收补偿一案,你方作为本案原审第三人,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行终83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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