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民申6954号
发布时间:2023-03-29 17: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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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申6954号
何土娣、陈康日、余水桃、陈鸿杰、黄文宪: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广州市中广物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何土娣、陈康日、余水桃、陈鸿杰、原审被告黄文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导致本院无法向你方依法送达本案的诉讼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民申6954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本案由审判长王振宏、审判员许娟、审判员张扬云组成合议庭,冯晓晴担任书记员。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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