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行终301号
发布时间:2022-11-09 1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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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行终301号
雷琳琳:
本院受理雷琳琳起诉广东省公安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你方作为本案上诉人,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行终30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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