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民终1760号
发布时间:2022-10-25 14:25:38
浏览次数:- 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民终1760号
新加坡胜宝旺工程建筑私人有限公司、裕通建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原名称:裕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林增奇与被上诉人新加坡胜宝旺工程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科迪石化(珠海)有限公司及一审第三人裕通建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向你方法定地址无法送达,采取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民终17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4民初127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对新加坡胜宝旺工程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对裕通建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