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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民终1394号

发布时间:2022-09-20 14: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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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民终1394号

赵书航:

本院受理上诉人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金星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惠州市中科低碳经济科技有限公司、黄冲、惠州市水清木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水清木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赵书航、唐荣、郑浩镇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民终1394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继续冻结赵书航持有的广西钦州立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以8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自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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