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行终125号
发布时间:2022-05-06 16: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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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行终125号
陈少强:
本院受理上诉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惠州市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事务中心因与被上诉人杨正怀、原审第三人陈少强行政纠纷一案,陈少强你方作为原审第三人,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行终125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内容为:一、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刘德敏、黄伟明、陈桂生,审判长由刘德敏担任,书记员由陈玲茹担任。联系电话:020-85110313。二、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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