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 > 案件公告 > 送达公告

(2021)粤行终944号

发布时间:2022-02-11 09:49:01

浏览次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行终944号

陈海冰:

本院受理上诉人梁奕柱与谢钦、湛江市人民政府、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作为原审第三人,现因你方不在住所地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行终944号《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内容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原为刘德敏、王彩妃、李永梅,由于工作原因,合议庭改由刘德敏、李永梅、陈桂生组成,审判长由刘德敏担任,书记员由陈玲茹担任,联系电话:020-85110313。如果你方认为该合议庭组成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行政庭;邮政编码:510655)。

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