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民终1707-1709号
发布时间:2021-08-13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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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民终1707-1709号
钟珈瑜: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钟百胜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以及原审被告腾邦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格储运(香港)有限公司、腾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平丰珠宝有限公司、钟珈瑜、深圳福保赛格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民终1707-1709号民事裁定:本三案按钟百胜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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