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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民终1640号

发布时间:2021-02-23 18: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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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民终1640号

黄华镇、阮杰勋、陈柏胜、黄华铨:

本院受理上诉人江门市新会区新珠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沙坪信用社,原审被告黄华镇、阮杰勋、陈柏胜、黄华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民终1640号应诉案件通知书、传票。本案合议庭成员为李洪堂、张怡音、李民韬,由李洪堂任审判长,法官助理由高静担任,书记员由李志恒担任(电话:020-62620986),本案定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楼第十一法庭进行法庭调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向黄华镇、阮杰勋、陈柏胜送达;满三个月,即视为向黄华铨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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