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民申12484号
发布时间:2021-02-05 1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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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民申12484号
惠州市安惠实业发展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广州市东山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惠阳市安惠实业发展公司、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民申12484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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