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民申8148号
发布时间:2020-11-09 16: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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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民申8148号
姜鹏、刘占良: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深圳市天润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于波、白祥侠及二审上诉人宜丰县弘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二审被上诉人姜鹏、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刘占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民申81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指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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