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民辖终227号
发布时间:2020-11-03 11: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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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民辖终227号
江锦涛: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前海金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及一审被告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赖淦锋、江锦涛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民辖终227号民事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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