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民终2474号
发布时间:2020-10-26 14: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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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民终2474号
原彩萍: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因与被上诉人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庆强、原彩萍、中山市沙溪镇汇隆红登隆古典家具店、中山市泰德丰五金有限公司、中山市柏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余庆培、叶伟湘、林洁娴、刘建钊、李庆伟、陈玉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民终2474号民事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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