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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民申4122号

发布时间:2020-08-07 16: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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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民申4122号

那沙: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那影因与被申请人那扬、那沙、那伟赡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法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民申41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指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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