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民申3001号
发布时间:2020-07-30 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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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民申3001号
杨新龙、南京市栖霞区韩厨餐厅: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郭雪芸、杨新龙、南京市栖霞区韩厨餐厅及一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采取其他方法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民申3001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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