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救治保护困境企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8-24 15: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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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房产公司破产重整案
——府院联动盘活重点旧改项目
基本案情
某房产公司系广州市某旧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规划用地约11公顷,总投资约17亿元,涉及数百户村民回迁安置。其后,该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负债逾9.8亿元全面停工。2024年9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申请启动预重整,同年11月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该案续建资金缺口巨大,多环节行政审批需协同打通,数百户村民临迁费发放及安置诉求强烈。法院联合属地政府构建全链条府院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司法重整+行政专班”双轨并进机制,法院负责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监督管理人履职,政府成立由住建、规划、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政策协调与维稳保障,府院每周联席会确保信息互通、问题共商;二是政府成立城中村改造建设指挥部,统筹引入区属国企作为共益债投资人;三是指挥部统筹规划、住建、交通等多部门协同,同步推进占道施工与手续报批,加速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验收;四是妥善保障村民权益,继续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测算预留临迁费。2024年12月,重整计划获各表决组全票通过,从预重整到获批仅历时94天,项目全面复工续建。
典型意义
本案是广州首例旧村改造项目预重整、重整成功案例。通过“府院联动+共益债投资+统筹续建”模式,司法程序与行政赋能协同发力,引入市场化增量资金打通复工堵点,实现项目价值恢复、村民回迁保障和债务高效化解,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法治化救治经验,彰显了司法护航民生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
二、某科技公司破产重整案
——府院协同打通信用修复与资质重生通道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系珠三角民营高新科技企业,主营软件开发和通信设备生产,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后因未按规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叠加资金链断裂,陷入多起诉讼。2024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案。经清产核资,公司核心设备资产估值约225万元,总负债高达1260余万元,若直接清算,普通债权清偿率仅为10%。
法院经评估认为,该企业具备核心技术及重整价值,但营业执照被吊销,即使重整成功也面临“无资质经营”困境,且工商信用修复无先例可循。法院依托与25家市直部门联合出台的破产事务处置专项意见,启动全方位府院联动机制。一是精准识别与程序转换。法院指导管理人全面清产核资、梳理技术资产,顺利推动清算转重整落地。二是专项会商打破制度壁垒。法院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专题会商,明确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资质恢复的适用标准与办理流程,打破无先例处置僵局。三是司法文书赋能行政办理。法院依法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为行政许可提供司法依据,市场监管部门依规配合办理专项手续,成功为企业恢复了营业执照及工商信用。2025年4月,企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提升至83%。目前,公司已转型升级为数字经济服务机构,经营持续向好。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全省首例依托府院联动完成重整企业工商信用修复的典型案例。针对“重整成功、资质归零”痛点难点,司法与行政双向协同,突破先例空白,构建“司法甄别重整价值+行政配套信用修复”的处置路径,有力破解危困科技企业退出容易、重生困难的结构性难题,为优化科创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破产企业信用修复体系提供重要样本。
三、某针织制衣厂强制清算案
——多方联动化解涉澳合资企业清算僵局
基本案情
某针织制衣厂系澳门投资方与境内村集体合资成立的企业,澳门方持股87%,村集体持股13%,核心资产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处置需补缴大额地价款且涉及市政道路规划。因股东存在分歧,企业停产,解散诉讼多年僵持,核心资产长期闲置。2022年9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厂强制清算案。
该案股东矛盾牵涉澳资权益与村民集体利益,资产处置周期不可控,若长时间陷入清算僵局将导致负债持续累积。法院以府院联动统筹平衡多方利益:一是创新处置路径,联合属地街道,确立“股权整体和解转让、股东有序退出”的柔性处置思路,实现村集体留资产、澳资方稳退出的双赢目标。二是联动自然资源部门确权定策,逐项核实土地权属、规划用途、出让条件及集体资产处置政策,明确和解方案合规边界。三是联动属地街道疏导民意,属地街道办全程参与协商,向村民细致解读方案,推动村集体内部达成统一意见。四是跨部门提速跨境交割,联动市场监管、外汇、金融部门开通司法清算绿色通道,将办理周期压缩至3个工作日,高效完成跨境股权交割。最终,股东达成和解并撤回清算申请,澳门投资方平稳退出,村集体取得土地完整权益。
典型意义
本案是府院联动破解涉澳合资企业清算僵局的典型范例。面对涉及股东僵局、跨境处置、集体利益的疑难复杂案件,法院依托多部门联动体系,以和解替代清算、以协同破解僵局,高效平衡跨境投资权益与本地民生利益,形成涉港澳老旧企业平稳退出、矛盾源头化解的处置路径,对优化跨境营商环境、服务粤港澳经贸合作具有积极示范作用。
四、某珠宝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和解案
——联动预警妥善化解涉众型经营危机
基本案情
某珠宝公司系当地行业龙头,在多个核心商圈设有门店。因市场波动出现流动性危机,企业主动向属地政府报告风险,涉及大量预付卡消费者及多家金融机构债权。经查,企业总负债约2.1亿元,核心资产为旗下多家门店的经营权及存货。2025年11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案。
依托困境企业预警机制,由属地政法委牵头,经济促进局、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会同法院迅速组建专班。一是建立“日常预警+风险研判”双轨机制。企业主动报告后,经促部门立即启动预警,专班迅速制定应急预案,提前介入引导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二是部门驻场联动,由法院、综治、公安等组成的7支专项工作组分别进驻门店,引导债权人分流申报、规范现场秩序。三是金融专班会商联动,针对多机构、多类型、未到期金融债权处置壁垒,组织金融机构集中会商、统一审查标准,化解金融债务近1.2亿元。四是“实质合并破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协同推进,法院指导管理人对多家关联企业实施整体合并处置,同步推进股东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现企业债、关联债、个人连带债一揽子化解。最终,和解协议获高票通过,1430名小额债权人全额获偿,普通债权清偿率从7%提升至35%,企业核心经营主体得以保留、持续正常经营。
典型意义
本案是府院联动化解涉众型民营企业债务危机的创新样本。“日常预警+风险研判”前置介入,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处置;专班化运作有效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债权安全;实质合并破产与个人债务清理协同运用,为同类关联企业债务难题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彰显了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担当。
五、某房产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缴分离”破解购房业主办证难题
基本案情
某房产公司开发建设某住宅小区项目,核心资产为已建成的商品房。因长期欠缴大额税款,被依法采取发票管控,无法开具购房发票、手续缺失,数百名购房业主入住后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为解决办证难题,法院依托市级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构建多层级协同体系。一是多轮会商凝聚共识,法院牵头组织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深入解读自然资源部“证缴分离”政策,明确在破产程序中“先办证、后追缴”并不免除企业纳税义务,可以通过债权申报固定税收债权,最终各方就适用“证缴分离”达成共识。二是明确四方责任分工,构建“法院主导、政府协同、税务支持、管理人落实”工作格局,形成闭环操作流程。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批量办理,管理人有序组织业主分批缴纳契税并提交材料,相关部门简化流程实现批量快速办理。2025年7月,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业主陆续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历时多年的“办证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是府院联动适用“证缴分离”化解购房业主“办证难”问题的典型案例。立足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落地适用 “证缴分离” 处置规则,有效实现了税收债权依法保护与群众财产权益保障的双向平衡,为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中的办证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实践经验,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六、某线路板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
——执破衔接疏通中小微企业重整堵点
基本案情
某线路板公司长期从事线路板钻孔代工,2023年起资金链断裂,负债217万余元,资产仅余约53万元机器设备,部分为融资租赁承租物。执行阶段,债权人与设备融资出租方对清偿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企业濒临停产。经执行法官释明,双方同意“执转破”。2025年6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同年9月转入重整程序。
本案深化“执破衔接+府院协同”全链条机制:一是执破协同打破僵局。执行与破产法官协同实地调查,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多次组织各方磋商,释明破产拯救功能,促成实际控制人配合移交账册、各方接受分期清偿方案;依法将融资租赁租金、执行扣划款项认定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推动融资出租方为核心机器设备解锁,保障企业继续营业;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工资,稳定生产队伍。二是府院联动破解涉税堵点,法院与税务部门专题协调,确保重整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三是确保债权清偿,税务部门针对税金和社保费申报缴纳差异,提供一对一服务,确保债务清偿高效入库。2025年11月重整计划获裁定批准,公司产能迅速恢复,月销售额突破历史最好水平,员工稳岗增收,所有债权实现100%清偿。
典型意义
本案是“执破衔接+府院协同”精准挽救中小微企业的典型案例。通过内部执破协同打破执行僵局,外部府院联动破解涉税障碍。该案不仅实现了企业“涅槃重生”和债权全额清偿,更体现了司法对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精准呵护,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七、某电器公司强制清算案
——柔性司法促成老牌制造企业存续和解
基本案情
某电器公司系当地老牌家电制造企业,主营产品出口,拥有成熟生产线、稳定海外订单和完整产销体系,吸纳300余名职工稳定就业。公司由父子四人共同持股,2019年起股东内部矛盾激化,部分股东以公司僵局为由申请强制清算,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依法裁定受理。
清算组接管时,公司尚欠职工工资200余万元,但账户现金仅86万余元。法院评估认为,公司经营前景良好、外贸订单充足,简单清算退出将导致规模失业风险及优质企业灭失。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柔性司法挽救:一是多部门驻场维稳兜底,法院联合人社、属地街道组建专项工作组,开展职工答疑、社保解读、就业指导、情绪疏导等工作。二是司法柔性介入破解股东僵局,多次组织家族股东、清算组集中会商,成功促成股东达成存续经营共识。三是多方筹资兑付职工债权,足额清偿拖欠工资、社保费用。四是分层稳妥处置债务,分类处理职工债权、普通供应商债权,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负担。最终,股东主动撤回强制清算申请,企业恢复正常经营,300余个就业岗位全部稳定留存。
典型意义
本案是强制清算程序中通过柔性司法实现企业挽救的成功实践。针对优质企业因内部治理僵局濒临灭失的特殊情形,法院转变强制清算 “以出清为原则” 的惯性思维,通过司法协调破局、政府兜底维稳、多元和解处置,成功挽救具有实体价值、就业价值、外贸价值的老牌民营企业,既化解内部股东纠纷,又保障职工民生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僵局型优质企业司法挽救提供处置路径。
八、某皮具厂强制清算案
——多措并举盘活老旧集体企业沉淀资产
基本案情
某皮具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累计负债900余万元,拖欠职工工资150余万元,执行积案长期未结。核心资产为划拨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存在房地权属分离、历史税费、档案残缺等问题,无法处置变现。2023年4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其强制清算案。
法院依托府院联动统筹施策:一是府院集中会商定策,法院牵头组织企业主管单位,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及抵债债权人召开专项协调会,精准划定费用承担规则,全程不挤占职工债权清偿资金。二是联动自然资源部门打通确权堵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划拨转出让审批流程,解决房地未分割、无法分户办证的遗留问题。三是联动税务部门厘清税费清偿体系,规范司法清算涉税处置流程,明确税费责任划分。2025年,案涉不动产成功拍卖成交,同年12月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盘活近万平方米闲置土地资产,全部职工债权依法足额清偿。
典型意义
本案是府院联动出清老旧集体“僵尸企业”的典型范例。面对历史遗留的权属不明、税费复杂、资产处置三大难题,多部门厘清权责、协同打通堵点,在优先足额保障职工债权的同时规范盘活闲置资产,为同类集体企业的市场化出清提供了实践样本,对推动集体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具有积极意义。
九、某建筑集团破产清算案
——创新资质分立盘活建工企业无形资产
基本案情
某建筑集团系改制集体企业,持有房建、市政等多项一级施工资质,因资金链断裂全面停业,涉上百宗执行案件,失信记录120余项,严重资不抵债。2023年5月,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案。
经查,公司核心资产价值集中于估值约3500万元的施工资质,但面临到期失效风险。法院依托府院联动靶向发力:一是搭建联合维稳体系,法院联动信访局、属地街道、企业原主管单位组建专班,提前摸排职工及债权人诉求,常态化公开处置进度,设置专人窗口释法疏导。二是创新资质分立模式,依法准许管理人在债权确认前启动核心资产处置,公开拍卖资质对应经营权益;联动住建局专题会商,明确通过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资质分立的合规路径,住建部门全程业务指导,确保无形资产合法变现。三是打通多部门审批协同堵点,联动人社、医保部门精准核算退休职工医保清偿标准;对接市场监管局开辟工商注销、资质分立绿色通道;法院统一出具文书批量对接全国法院解除保全、屏蔽失信信息,一揽子扫清跨区域执行障碍。最终,职工债权清偿率达100%,税收债权清偿率达84%,稀缺资质资源得以盘活。
典型意义
本案是府院联动破解建筑企业资质处置难题的创新之举。通过跨部门协作,抢抓资质有效期窗口,创新无形资产变现路径,实现了资产价值最大化。该案全额保障了职工民生权益,为建筑类企业破产中如何处置稀缺资质资源、优化本地营商环境提供了标准化的操作样本,对推动建筑行业优胜劣汰、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价值。
十、某化工公司破产清算案
——综合施策化解安全、民生与资产盘活难题
基本案情
某化工公司系本土重点民营化工企业,全面停产后,公司负债逾亿元,拖欠近百名职工工资社保460余万元,厂区遗留大量危险废弃物,核心资产300亩工业用地及设备因设定抵押且流拍多次而长期闲置。2021年8月,德庆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案。
法院坚持“民生兜底、安全优先、产业赋能”导向,府院联动一体化施策:一是府院联动化解“薪”结,法院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对接,协调人社部门,指导管理人分批次办理职工社保补缴手续,累计清偿职工债权400余万元。二是政府先行垫付消除安全隐患,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应急、环保等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分工。政府部门先行垫付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相关费用依法认定为共益债务。三是引入国资盘活资产,针对化工类资产受众窄的问题,法院依托政府招商引资平台,联动属地投资主管部门精准推介项目,成功引入国资财团整体接盘,300亩园区土地及设备成功拍卖成交。2025年6月,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沉睡资产焕发新生。
典型意义
本案是府院联动一体化解化工企业破产风险的典型实践。通过政府垫付化解安全环保危机,通过司法程序保障职工权益,通过招商引资实现资产盘活与产业升级。该案为化工类危困企业的市场化、法治化救治提供了可复制的综合治理经验,对统筹发展与安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