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物业服务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6-03 19: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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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珠海法院“府院联动”化解物业费欠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部分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拒缴物业费共计34万余元。后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百余名住宅和商铺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
化解方式
一是深入调查找准症结,多方联合聚力解纷。立案后及时联系某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多次与住建局、社区等单位进行联动,共同做好物业公司和业主的调解工作。二是建立示范判决机制,引导依法理性维权。为了提高调解实效,选取了几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遂判决其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的70%收取拖欠的物业费。该生效示范判决为后续调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标准。三是释法说理耐心引导,批量调解化解纠纷。再次与住建局、社区等单位对其他业主进行批量联动调解,通过示范判决、物业费缴纳倡议书等对物业公司和业主进行类案普法,引导当事人理性预判诉讼结果,最终促成大部分业主主动结清欠缴的物业费。
工作成效
通过“示范诉讼+府院联动”机制,一方面有利于物业服务纠纷专业、高效调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促进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本案中,近百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通过“示范诉讼+府院联动”的模式化解物业纠纷,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拓展,实现源头减少同质化、批量化诉讼案件,也促进了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
二、佛山法院“三方联调”化解开发商承诺赠送物业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小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赠送业主一定期限的物业费。因开发商未履行,9户业主请求支付相应财产利益。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开发商提起上诉。
化解方式
一是绘制“诉讼脉络+案件体量”纠纷图谱。经全面梳理案情发现,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已有多轮诉讼,有78户业主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其余业主观望,故本案的二审处理结果具有示范效应。二是组建“法官+调解员”专班协同化解。将案件委托至和解中心进行调解,法官与调解员共同推动司法规则、调解实践和社会治理相融合,一体推进一审、二审及关联业主纠纷调解。三是制定“协议重构+源头化解”调处方案。将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寻求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三方利益最大化。根据“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先行促成二审中的9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并与物业公司签署三方和解协议下调物业费。其余78户业主参照示范案例全部调解结案。
工作成效
开发商承诺赠送物业费纠纷纠涉及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多方利益平衡问题。本案将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参与调解,开发商同意履行赠送物业费承诺,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标准,87户业主全部调解结案,连同观望的其他业主依据调解方案完成物业服务协议修订,纠纷得到了实质化解,为解决同类纠纷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三、韶关法院“示范诉讼+乡贤调解”化解物业费欠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三百余户业主提供物业服务,部分业主认为某物业公司在绿化维护、卫生管理等方面服务质量未达预期,拒缴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将三十余名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物业费、公共维护费、滞纳金等费用。
化解方式
一是深入调研,邀请乡贤参与调解。通过实地走访,全面摸排纠纷背景与群众诉求,掌握小区管理现状与矛盾症结,邀请具有较高威望的乡贤或业委会骨干参与调研,为后续引入乡贤参与调解奠定基础。二是审慎研判,示范判决确立标尺。确立“首案示范判决+乡贤调解”化解路径,选取典型案例先行审理,以首案示范判决确立法律适用标准和责任认定规则,阐明双方权利义务,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预期与认同,为类案调解提供标尺。三是协同联动,释法说理批量解纷。发挥首案示范作用,联合乡贤、业委会等基层力量深入社区,采取“法官说法、乡贤说理”的协同方式,引导双方消除对立情绪、回归理性协商,促成其余案件参照首案标准和解撤诉。
工作成效
乡贤通常来自社区,熟悉当地习俗和居民的切实需求。本案中,新旧物业交接、项目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存在分歧,通过“示范诉讼+乡贤调解”模式,法官与乡贤联合调解,后续案件以首案为示范快审快结,30余名涉诉业主中仅8名业主案件进入开庭程序,其余业主均参照首案标准主动履行缴费义务,物业公司撤回起诉,该系列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四、河源法院“法院+住建”三级纠纷化解机制化解物业费欠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小区部分业主因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存在物业费标准偏高、服务质量欠佳等问题,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13件案件,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化解方式
一是多方参与,凝聚共治合力。针对纠纷争议焦点,联合住建局、物业协会,构建“法院+住建”三级物业服务纠纷化解机制,通过物业公司自行调解、物业协会行业调解、法院示范性裁判解决纠纷的分层递进方式推动化解。二是开诚布公,搭建对话平台。联合住建局多次组织物业协会、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法院以示范案例为依据释明裁判规则,厘清权利义务边界;物业协会从行业监管角度解读物业服务规范,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业主代表坦诚表达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建议,为批量调解奠定了基础。三是示范引领,推动实质解纷。经多方调解,物业公司及业主最终达成按商铺、住宅、地下车位等不同类型进行划分、适当降低物业收费标准的调解方案,物业公司主动减免了部分物业费及全部违约金,13起案件在开庭前全部撤诉。
工作成效
法院联合住建部门构建“法院+住建”三级纠纷化解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住建、物业协会等力量,推动类案批量化解。本案中,该小区已有近70名业主主动补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主动优化物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东莞法院“1+N”解纷网络化解管道堵塞物业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谢某发现其收楼后从未入住的精装房因单元楼的主下水管道严重堵塞,厕所污水反涌倒灌,房屋被污水浸泡数日严重受损。谢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维护管理职责,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财产损失7万余元。案件受理后,谢某认为管道堵塞与楼上住户不当使用密切相关,申请追加36户楼上业主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化解方式
一是精准研判,启动“示范调解”机制。考虑到案件涉及面广、对立情绪大、责任界定难、诉讼成本高,且判决可能激化邻里矛盾、难以实质化解纠纷,决定先行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多方联动,构建“1+N”解纷网络。主动对接街道、社区、司法所、物业管理协会等多方力量,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参与矛盾化解。三是分类施策,推行“线上+线下”调解模式。由法官、社区工作者、调解员分别下沉至社区或通过视频会议,逐户听取意见,引导换位思考。四是靶向解纷,探索“责任分担+源头治理”方案。促成各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受损业主获得赔偿,物业承诺整改,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工作成效
面对责任难以准确界定的物业纠纷,东莞法院通过构建“1+N”解纷网络,主动对接多方力量,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协同化解。本案从受理到成功调解用时不到一个月,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受损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同时引导物业公司完善了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业主的公共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积极作用。
六、江门法院“示范诉讼+安居法官”机制化解催缴物业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小区开发公司与某物业公司的物业合同于2021年8月解除。新物业公司未及时进场,某物业公司继续提供服务,但小区业主认为某物业公司在合同解除后无权再收取物业费,集体拒交物业合同解除后至某物业公司退场前的物业费。经催讨无果,某物业公司起诉了其中1名业主。
化解方式
一是联合社区实地调查,全面梳理矛盾症结。建立驻点“安居法官”工作机制,法官通过便民服务卡、普法宣传、走访调研、法官接待日等方式收集居民与物业公司意见,经联合社区实地调查发现,有百余名业主以同样理由拒交费用,存在群体性诉讼风险。二是示范判决赋能调解,助力矛盾批量化解。双方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认定原物业公司在不存在故意拖延交接的情况下仍继续提供服务,业主应支付物业费,遂作出示范判决。“安居法官”联动街道办等部门走进小区开展“示范诉讼+类案同调+普法宣传”专项调解,引导未诉讼业主主动履行义务。三是秉持一体解纷理念,源头预防关联争议。判决生效后,“安居法官”从资料交接、设备查验、责任划分等方面提供详细指引,推动新旧物业顺利交接,并梳理本案纠纷化解过程中的治理难点,形成工作经验推广。
工作成效
“安居法官”诉讼服务工作机制由江门法院联合街道办等部门创新建立,为居民化解“急难愁盼”问题。本案中,百余名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放弃起诉,小区新旧物业得以顺利交接。“示范诉讼+安居法官”联动机制跳出“就案办案”思维,深入分析物业纠纷成因,为推动物业行业规范发展,为政府部门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参考,有效助力从源头处减少纠纷。
七、茂名法院“以判促调”化解物业费欠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部分业主以物业公司对房屋维护服务不到位、车位未办理产权登记等为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百余件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化解方式
一是类型识别。立案后对该批案件进行类型化识别并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梳理争议焦点、了解业主拒缴物业费原因以及物业服务质量,并向双方释法明理,力促开庭前达成调解。二是示范判决。在前期调解陷入僵局情况下,选取1件示范案件,邀请平行案件当事人、社区代表参与旁听开庭,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判令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进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示范判决。三是批量调解。以示范判决为样本,组织平行案件当事人进行集中调解,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讼预期,并要求物业公司整改服务,最终促成百余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补交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
工作成效
良好物业服务质量是缴纳物业费的前提,但若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能无法维持正常运营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本案通过“示范性诉讼”以判促调,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经调解后撤诉百余起案件,不仅解决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物业费纠纷,还促使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肇庆法院“多维共治”批量化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物业公司在未告知、未征求某小区业主同意、未向住建局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消防改造工程发包施工。工程竣工后,物业公司向住建局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审批未获通过,遂起诉要求业主分摊支付工程费49万余元。
化解方式
一是充分研判,分类施策。在立案阶段,一方面向业主沟通释法、疏导情绪,另一方面向物业公司核查消防管理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案件审理平稳有序。二是府院联动,协同化解。主动协调综治中心、住建局、司法所、街道和社区居委等会商研究、做好调解工作。街道、社区居委派员下沉小区直面业主,听取意见,沟通引导;司法局会同律师做好应诉释法工作。三是准确查明,依法判决。就消防改造工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法官通过实地勘验、向住建局函询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组织庭前会议全面梳理、准确回应各方诉求,确保审理有序高效。遂依法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求,并在判决中明确住宅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应遵循告知及报备程序,同时对小区业主作出温馨提醒,建议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小区的消防隐患。
工作成效
消防工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涉及面广,与每一位业主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处置。案件判决后,法院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判决示范作用,推动物业公司在消防工程发包、施工、验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全流程合法合规,辖区内类案得到有效化解。小区新业委会也已着手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切实提升了小区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