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09: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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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龚稼立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305.6万件,审结1294.0万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92.9%和96.0%。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75.9万件,审结277.2万件,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7.9%;各类案件呈下降趋势,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7万件,同比下降6.4%;审结3.5万件,同比上升7.7%。
一、高水平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一审案件58.7万件,判处罪犯72.7万人,推动全省刑事发案持续下降。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惩渗透、颠覆、破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邪教犯罪,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巩固斗争成果,审结涉黑恶案件5001件2.1万人,涉“保护伞”案件246件377人,涉黑恶财产执行到位166.8亿元,综合绩效居全国法院前列,审结黄俊棋、陈高明等重大涉黑犯罪案278件,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村霸”“市霸”“行霸”。持续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震慑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9万件,对“雷霆扫毒”专项行动首犯蔡东家依法判处死刑,推动大宗毒品和源头性毒品犯罪连续五年实现“双降”。审结“团贷网”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2616件,买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违法犯罪案件502件,依法稳妥处置房地产和金融领域重大债务纠纷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1万件,“毒大米”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226件,坚决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开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春雷行动”,对负有托管责任机构人员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重惩并处终身禁业。深入推进“全民反诈”、跨境赌博等专项治理,审结何进利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3万件,跨境赌博案件2439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长者屋”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148件,判决退赔金额8.7亿元,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推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930件8178人,判处原厅局级以上公职人员182人。依法打击行贿犯罪808人,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条。审结挪用惠农资金、套取补贴、侵吞集体财产等案件434件,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审结“天网”“猎狐”“红通”人员犯罪案件337件,适用特别程序对20名外逃人员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扩大追逃追赃和治理腐败成效。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41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17.8万名罪行较轻、主动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普通程序刑事案件辩护率提升到98.7%。认真落实国家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照法定程序特赦服刑人员1343人。加强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程序,坚决纠正“纸面服刑”。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护苗”“预青”等专项行动,对未成年犯罪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推进完善社区矫正配套措施,2022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比2018年下降36.6%。
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护航“双区”和三大平台等重大战略落地实施,审结商事一审案件410.3万件。
服务科技创新引领发展。出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二条,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5.4万件,对恶意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泉芯”芯片设计纠纷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3.7万件,姜建辉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件566件,在大疆云台相机专利案中探索适用“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措施,加大对高新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制定全国首个标准必要专利审判指引,促成华为和三星、高通和苹果等知名企业专利纠纷系列案实现“一揽子”和解。打造广州、深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入选国务院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设”经验写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审结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案件5490件,保护市场竞争活力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率先探索府院联动机制,推动7376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试行预重整等破产保护制度,支持167家陷入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深圳法院率先探索个人破产诉讼和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全省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提速到12个月以内,“广国投”案实现债务百分之百清偿。对深交所创业板纠纷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审结全国首宗上市公司诉强制退市案。加强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康美药业证券侵权集体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服务区域协调高质量推进。制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服务保障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等意见,发挥司法助力全面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作用。支持穗湛、深汕、深中等法院加强司法协作,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审结涉产业转移升级、“三旧”改造、“大交通”建设等纠纷案件1.3万件,依法保障国家和全省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全面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审结涉“三农”和县域经济纠纷案件1.4万件,加强“新会陈皮”“梅州柚”等知名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助力“粤字号”农业品牌做大做强,“粤禾丝苗”案入选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1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22件,审理出售电蚯蚓机等生态环境侵权案,加强土壤等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依法审理涉练江、茅洲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案件,推动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受破坏生态经修复措施恢复原貌,让广东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在审理涉碳排放、碳交易等新型案件中,探索界定碳交易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及配额计算方式,助力依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9.1万件、海事海商一审案件8424件,依法在涉外商事纠纷案件中适用禁诉令或反禁诉令,坚决维护我国企业域内外合法权益。出台广东法院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指引和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指引,连续发布粤港澳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联合港澳法院、机构和律师协会举办模拟庭审活动,推进商事诉讼规则借鉴和衔接。助力打造“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聘请81名港澳籍特邀调解员,支持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依托“在线授权见证平台”为2600余名境外当事人便捷办理跨境诉讼委托手续,司法协助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三分之一。承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等活动,加强国际司法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广东司法影响力。
三、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司法保障
全面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依法防疫工作,审结家事、就业、住房、教育、保障等民生案件236.7万件。
加强防疫司法保障。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及变化,及时发布依法防疫通告,全面开展线上诉讼服务,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审理涉疫犯罪案件1943件,依法惩治伤害医疗和防疫人员、制售伪劣防护用品、哄抬药价物价等犯罪。制定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二条措施,引导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商铺租赁、餐饮服务等涉疫纠纷协商化解,支持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劳动者工作岗位,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渡过难关。依法处置“天使力量”轮债务纠纷案,为外籍人员平安回国提供便利。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加强劳动纠纷预防和化解,依法保障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正当权利,为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款81亿余元。审结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物业等纠纷案件61.5万件,助力保交楼、稳民生。完善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审结婚姻家庭纠纷32.1万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71份,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织牢防护网。在孤残儿童监护权案中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加大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发出全国首份“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审结首例互联网平台侵害个人信息案,依法守护人民生活安宁。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6116.6万元,发放救助金2.7亿元。
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建立民法典“以案释法”案例发布制度,开展“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广州越秀法院审理的高空坠物损害赔偿案被誉为“民法典实施全国第一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在“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横过马路致交通事故案”“申请认定见义勇为案”中,向违法失德者说“不”,为守法诚信者撑腰。开展“六进”普法活动8400余场,推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审结涉军停偿案件1500余件,依法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妥善化解历史积案,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一站式建设。统一全省诉讼服务标准,升级12368诉服热线办理平台,推动简证便民、集约服务、一站通办,145项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跨省域立案服务实现全覆盖。深化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推进道交、劳动、金融等领域纠纷一体化解决,全省法院建成诉调对接中心160个,联动全省2455个专业调解组织、1.8万名调解员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90余万件,2022年全省民事案件收案历史性首次下降。
四、全面推进法治广东建设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立足司法职能推进提升法治化水平。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支持行政机关全面实施“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1.9万件,依法撤销或纠正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判决或协调支持原告诉求为30%。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大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建设,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按年度定期发布行政诉讼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1.1万份,与各级党校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联合省司法厅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纠纷源头化解。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增设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789个,网上巡回法庭189个,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结合各地实际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广州法院根据镇街多发纠纷量身打造“法治地图”,佛山法院联动地方党委政府建设诉前和解中心,茂名法院推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全覆盖,河源法院积极参与“无讼乡村”创建,汕头、江门法院吸纳侨胞侨属深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丰富拓展新时代广东特色的“枫桥经验”。
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推动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持续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451.7万件,执行到位7756.4亿元,结案平均用时从148天缩短到94天,督办解决行政机关欠债案件9687件。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等39个部门深化执行联动,率先建立全省不动产全流程网上查控和查人扣车机制。推广司法网拍提高财产变现率,兑现执行金额2574亿余元。加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发布失信名单166.1万人次,限制消费367.7万人次,促使71.2万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五、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推动司法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司法责任制等重大改革落地见效,24项改革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完善审判监督体系建设。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分类细化审判组织、审判人员职责清单,院庭长直接办理案件419.3万件,占全部办结案件的32.4%。全面实施参阅案例制度和类案强制检索,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加快类案同判体系建设。坚持案件评查常态化,建立法官履职保障制度,推动违法审判惩戒制度实体化运行。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常见刑事犯罪证据审查认定标准,80%以上刑事一审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审结。全面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简易程序、小额程序适用率近70%。稳步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逐步实现审判重心下沉、重大典型案件提级审理,强化中级以上法院示范指导和统一裁判规则功能。在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未成年审判等领域开展“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实施“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工程,打造更多富有大湾区特色的广东司法改革样本。建成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广东)实验室,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成果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
深化机构和人员改革。新设广州互联网法院、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推进横琴、前海、南沙法院拓展审判职能综合改革,注重发挥新型法院改革示范作用。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和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精简37.7%,法官总数减少26.9%,一线审判力量增加19.6%。完善全省法官定期选任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官逐级遴选和员额递补工作,提名任命新入额法官2141名。加大法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审判辅助人员力量,组建新型法官团队4934个,2022年法官人均结案357件,居全国第一,比2018年提升28.7%。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增强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政治轮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刻把握新时代法院工作历史方位。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全省法院加强模范机关建设,开展政治学习辅导活动3400余场,以政治过硬带动全面过硬,107个先进集体、208名先进个人获全国性荣誉。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全面加强审判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本领。分级分类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定期组织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和岗位能手评比,开展“百优文书”“百优庭审”评选活动,举办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业务技能竞赛。深入实施“双千计划”,121名优秀法官入选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655件精品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和巡视巡察成果,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整顿期间严肃问责追责68名违纪违法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方式全面纠治“庸懒散慢拖”顽疾,认真整治“立案难”“执行难”“超审限”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选优配强中、基层法院院长,全面落实轮岗交流制度。坚持法官员额向基层一线倾斜,1130名新遴选初任法官全部到基层法院任职,86%的新增法官员额直接配至基层。“十三五”期间推进粤东、粤西、粤北法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5个,累计改造基层科技法庭3066个。2022年全省法院财政保障经费比2018年增长19.6%,统筹加大对全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法院经费保障。
五年来,全省法院不断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主动性。省法院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119件、政协委员提案81件,认真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专题询问,专题报告民法典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审判等工作情况,配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报送备案审判指引文件20件。向省政协常委会专题汇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3526人次,走访人大代表3.2万人次。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967件,依法改判1002件。定期听取律师协会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公开裁判文书660.4万份,直播庭审182.4万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8.5万件,邀请8.6万名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全省法院司法透明度评比列全国首位。
过去五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东法院形成了生动实践,法院工作从司法理念到具体实践、从体制改革到科技应用、从纪律作风到履职能力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取得这些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始终坚持把人民至上作为最重要的司法理念。我们深深感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必须始终坚持以深化司法改革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之源,牢牢把握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根本要求,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取得这些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自觉服务大局、攻坚克难、防范风险的本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高质量推进审判工作水平仍有一定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有不少短板,服务群众的能力还需持续加强;四是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仍有薄弱环节,司法廉政监督和纪律作风建设还需常抓不懈。我们将采取更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上述问题。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全面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助力构建新安全格局,坚决守牢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领域债务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三是服务保障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等国家战略和重大布局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为加快形成突出制造业当家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四是不断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机制,从老百姓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入手,推出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涉诉环节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预防性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扎实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美好生活更有保障。
五是持续深化司法领域各项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紧扭住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让每一起案件裁判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人民检验和历史检验。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强化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作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设立民事案件调解前置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调解。以改革为根本动力破解工作堵点,在法治广东的丰富实践中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样本。
六是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司法铁军。持之以恒加强审判人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增强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的自信、底气、定力。牢记“三个务必”,坚持以严的基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全省法院将更加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谱写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广东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