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17: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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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5日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伯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依法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各级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深化法院工作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大力推进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促使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1853件,办结716559件,都比上年略有增长;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156.40亿元,执结标的金额453.12亿元。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99.85%的案件在审限内办结,法官人均结案72.52件,二审案件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了0.99个百分点。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黄学军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审判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我院自身的审判任务猛增,共受理各类案件14025件,办结11627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6.05%和21.62%。其中,办结一审案件75件、二审案件4830件、再审案件158件、国家赔偿案件26件、执行监督、协调案件2304件、减刑假释案件1632件,其他案件2602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积极开展打击“双抢”犯罪、“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斗争。为增强对“双抢”犯罪的打击力度,年初我院坚决贯彻省委召开的市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与省公安厅、检察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犯罪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依法严惩杀人、故意伤害、爆炸、绑架勒索、毒品等严重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依法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分子,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把案件程序关和质量关,特别是对死刑案件,严格执行“铁案”标准。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积极改造、确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二审案件2407件,判处犯罪分子6846人,同比分别增长了8.23%和27.68%。
及时公正处理民事案件。认真执行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审判改革和发展中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712件,规范经济活动秩序。办结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合同等纠纷案件539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办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和海商、海事案件470件,规范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秩序。办结婚姻家庭、劳动等纠纷案件278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突出抓好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年办结的各类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的占21.15%,比上年提高了3.32个百分点。
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坚持依法积极、稳妥受理和审判各类行政纠纷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结各类行政案件244件,办结国家赔偿确认案件51件,同比分别增长了15.09%和75.86%。在全国率先运用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尽力化解“官民矛盾”。全年以协调和解方式结案的比上年增长了58.33%。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继续执行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再审诉讼暂行规定》、《关于再审改判案件征求意见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全面落实“申诉必理”、“可能有错立案再审”、“确有错误依法改判”的原则,深入推进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结各类再审案件158件,同比上升了53.40%;其中,对原判确有错误的24件案件,坚决依法予以改判。加强对各类再审案件的调解,精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的占46.91%。如成功调解了韶关市陈佩华等212名工人与凡口铅矿劳动服务公司劳动争议申诉案,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认真办结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各类案件共151件。
强化执行工作。认真履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责,积极办理各类执行请示、协调、监督案件,加强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挂牌督办执行工作。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机制的新措施、新办法,率先在全国制定实行了《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控制财产的规定》,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和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限时调查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处理工作,专门设计开发处理“三来”执行案件的管理软件,及时处理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全年共审查督办投诉案件1503件,比上年增长了122.67%。
二、认真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提高全省法院公正司法水平
去年,我院在切实抓好自身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促进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牢牢把握全省法院工作发展方向。组织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大部署,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技创新、服务新农村建设等十余件指导文件,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的要求,我院于11月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全省法院为和谐广东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是强化法律适用指导。根据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及时解决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全年共制定下发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审理婚姻家庭、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纠纷案件,规范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保全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18件,以统一执法标准,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完成最高法院指定的“完善少年司法制度”、“股权转让纠纷”和“知识产权证据规则”等三项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我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结合全省法院实际,确定了28个重大、复杂法律适用问题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织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开展调研活动,为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三是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制定实施了《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检查、评查工作。组织各级法院对2005年至2006年6月间被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17441件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针对审理二审案件中发现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向下级法院通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把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工作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根本性工作来抓,组织各级法院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法官、合议庭、审判庭自律为基础,以立案、审监、纪检、政工等职能部门他律为保障的内部监督体系。重点抓好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监督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廉政监督机制、以研究室为主的改革创新监督机制等五项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使案件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五是强化综合考评工作。进一步健全对各中级法院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完善考评指标体系。组织专门核查考评组深入各地,对各中院班子建设、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与管理、物质装备建设等项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对前六名的中院给予表彰。结合考评工作,健全院领导包片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强化对问题多、工作差的基层法院的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各级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扎实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公正司法工作机制
根据最高法院下发的“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制定了《广东省法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实施意见》,确定了8个方面42项改革措施,涵盖了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司法政务等各个方面。认真开展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自去年7月1日起,我院依法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实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省委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时解决了机构、编制和人员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死刑上诉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积极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沟通,初步建立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探索庭前程序解决纠纷新机制,确定6个法院、2个法庭开展立案调解试点工作。按照最高法院要求,指定广州市天河区等三个基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改革,全面规范庭审操作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推行“判前说理说法、判后释法答疑”制度,促进服判息诉。全面加强少年法庭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审判政策,全年全省法院共判处各类未成年人罪犯8824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刑罚的7236人,占82%。大力加强少年法庭机构建设,各级法院都设立了少年法庭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门的少年法庭。广州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办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综合审判庭。进一步改进少年法庭审判方式,积极推广“圆桌审判”、庭前社会调查报告、社会服务令、监管令等项制度,积极建立与工、青、妇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指导方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各级法院以解决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问题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努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全面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范围,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全年全省法院共为35192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了诉讼费缓、减、免,减免金额3813万多元。加强对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认真落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共办结各类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0554件,同比上升10.82%。继续深入开展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活动,推行法庭立案、巡回立案、远程立案等措施。建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制度,强化诉讼指引、诉讼指导等项工作,落实各项方便群众的措施。深圳中院、揭西县法院立案庭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佛山中院等22个法院的立案庭被分别授予省、市“青年文明号”。二是努力解决“申诉难”问题。狠抓信访工作,深入落实首接负责、院长预约接访、当事人约见法官、重大信访信息报告等项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理。认真执行领导包案、信访督察员、信访听证、信访流程管理等项规定,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全年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3892件(次),立案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4065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妥善解决了中国银行湛江市赤坎支行上访案等10宗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继续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规范执行工作大检查活动,突出解决拖延消极执行、随意中止执行、滥用强制措施等执行乱、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为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财产实际到位率,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年共清理执行积案53559件,案件标的总额175亿多元。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广对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曝光、财产悬赏举报、强制审计、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以及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等措施。争取各级党委的支持,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评体系。经过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全年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43962件,执结标的额453.12亿元。
五、全面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工作基础
省委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提出用2004至2006年三年时间,完成全省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去年是这项工程的收尾之年。我院不断加大督促力度,定期通报各地法庭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会、情况通报会,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各地了解情况,帮助解决法庭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至去年年底,全省382个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党中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号召后,我院及时组织指导基层法院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增强人民法庭司法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上来。去年8月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指导意见,组织全省人民法庭积极开展以“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得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为内容的“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全面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庭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去年,全省人民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20多万件。
与此同时,大力抓好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全面提高公正司法水平。狠抓信息化建设,完善局域网管理功能,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升司法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不断改善交通、通讯条件,落实法官待遇。同时,依法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广泛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选派业务骨干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六、狠抓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各级法院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重点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省法官协会发出倡议,省院党组号召全省法官争当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范。在教育活动中,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不断创新教育形式,重视教育效果。我院与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单位联合创作了以全国模范法官、原兴宁市黄陂人民法庭法官石伟文为原型的大型话剧《青青草》,在全省公开巡演54场,为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生动教材。
大力加强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省委关于各地班子换届的安排,对各级法院班子状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对换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院和各中院积极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协管职责,顺利完成了全省125个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换届工作。按照省委部署,协助省委组织部、统战部,从省院和省内高等院校中选拔10名非中共人士,到中级法院挂职锻炼。
深入开展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省委部署,组织各级法院积极开展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我院经过认真调研,确定在14个方面22项工作中努力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通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已初见成效。特别是在人民法庭建设、解决执行难和申诉难、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在全国法院系统介绍经验。
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院制定下发了《广东省法院2006-2010年教育培训规划》。广东法官学院积极开展法官晋级资格培训,举办高级法官晋级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700余人(次);加强审判工作专项培训,举办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选派12名优秀法官赴国外、境外培训。各中院和基层法院也都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深入开展对广大干警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同时,继续抓好学历教育,积极支持干警参加“专升本”学习,队伍的文化结构进一步改善。至去年年底,全省法院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干警总数的66.3%,比上年提高了6.34个百分点。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各项廉政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廉政纪律意识。认真执行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有投诉的审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督促他们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的监督,特别是针对被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坚持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各项廉政监督制度。去年我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加涉案标的物竞买的规定》、《关于规范破产清算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约见审判、执行人员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大对各类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有效维护了队伍的纯洁。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省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是分不开的。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后,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的汇报,并就贯彻中央《决定》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重视和支持法院工作,各位人大代表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是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法院及全体法院干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全省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官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差距,需要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与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需要不断健全;许多法院,特别是边远、山区法院物质装备条件还很落后,需要不断改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够完善,个别人员违法违纪、甚至贪赃枉法的问题仍时有发生;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2007年全省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更加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思想观念,把握好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更加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依法调处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案件,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全省社会安定。三是更加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种矛盾,强化诉讼调解和息诉服判工作,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四是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继续推进司法为民工作,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五是更加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深化法院工作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六是更加重视班子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为全省法院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真诚地希望省人大及各位人大代表继续加强对我院及各级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使我们全面落实好“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好化解社会矛盾、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改革开放的司法职能作用,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