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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17: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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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5日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伯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5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在省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省人大监督以及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推进基层工作和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一年来,我院依法全面履行对各中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6125件,办结723694件,同比分别增长了10.66%和9.94%;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294.27亿元。审结案件数和解决诉讼标的金额分别占全国法院总数的9.11%和17.31%。同时,我院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制定下发指导意见,统一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标准。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为构建和谐广东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加强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制定下发了14件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促进了全省法院司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切实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严打”,用好用足法律,严惩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67519件,判处犯罪分子87946人。其中抢劫、抢夺犯罪分子32465人,占判处犯罪分子总数的36.9%。针对二审中发现的问题,我院两次召开案件质量分析座谈会,统一裁判标准,保证案件质量。加强对防止超期羁押工作的指导,督促各级法院提高审判效率。深入开展少年审判工作调研,指导和督促各地法院加强对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在省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先后与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严格依法办案解决超期羁押的若干意见》、《关于审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指导文件,分别就建立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惩治暴力抗法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我院经过认真调研,重新调整了各中院和基层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标的额,使上下级法院管辖分工更趋合理。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民事、行政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提高全省法院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水平。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法院民事案件增幅较大、任务较重的情况,组织这些法院开展清案活动,派出专门小组进行实地指导,督促建立清案责任制,超期审判责任追究制,确保审判任务的完成,全年共办结各类民事一审案件318875件。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加强服判息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率,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一年来,全省法院调解、撤诉结案率达到38.48%,同比提高了1.57个百分点。针对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文件。

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去年省人大评议省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执结率。去年4月至9月,我院组成专门检查验收小组,对竞赛活动进行全面验收,抽查了3000多件执行案件,并于10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25个成绩显著的法院予以表彰。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对执行立案收费标准、财产调查结果、执行异议等17项内容予以公开,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力度,全面推行“四查一告知”制度(即经查证债务人银行帐户、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情况,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情况告知当事人后,才能裁定中止执行),指导督促各地法院强化执行款物管理,规范执行工作秩序,促进了各级法院执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年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46607件,同比增长11.04%,执结标的金额405.52亿元。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积极受理、依法审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全年全省法院共办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6937件,其中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2707件,办结2275件,经审理作出部分或全部改判的645件。积极指导各级法院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省法院制定的《再审诉讼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了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下发了《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和规范了对案件进行质量监督的职责,初步建立了法院内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努力完成自身承担的各项审判和执行任务

在全面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的同时,我院努力完成自身担负的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085件,办结9560件。其中,办结一审案件45件,二审案件4054件,再审案件103件,国家赔偿案件29件,减刑、假释案件1456件,管辖权纠纷案件457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42件,执行案件28件,执行监督、协调案件1546件,涉案标的金额254.44亿元,95.71%的案件在审限内办结,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23件,办结2224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5362人。重点打击杀人、故意伤害、爆炸、绑架勒索、“两抢一盗”、毒品、黑恶势力犯罪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处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重判。审判中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定罪量刑,尤其是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办成“铁案”。坚持严惩与宽大相结合原则,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积极改造、有悔罪表现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押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妥善调处民事纠纷,依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落实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要求,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规范经济和社会活动秩序。全年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民事纠纷案件2605件,审结2117件,同比增长6.81%和6.60%。其中,办结信贷、证券、企业改制、投资、贸易等纠纷案件512件;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建筑工程承包等纠纷案件479件;著作权、商标、专利、技术转让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85件;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海商海事案件429件。办案中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违约和侵权行为,依法规范经济社会活动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原则,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注重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加强辩法析理和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制统一性原则和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积极稳妥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88件,审结215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8件,办结29件,同比分别增长了29.73%、40.52%、46.15%和93.33%。在工作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又坚决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省工作深入发展。同时,积极探索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的新方法,尽力化解“官民”矛盾。去年有10件行政案件是促成当事人和解,以撤诉方式结案的。

深入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收回债权。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被执行财产的调查、控制和处置力度。全年共执结案件28件,执结标的21.37亿元。积极开展委托执行、提级执行、督办执行、协调执行工作,运用“打包指定执行”的方式,对各中级法院超期执行案件集中进行指定执行,使一大批久拖不结的老大难案件得以执结。同时,积极办理各类执行请示案件、当事人、案外人等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复议的案件,共处理此类案件71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根据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自去年5月起,我院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观念,以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职责懈怠、影响形象的民事、行政审判以及执行等部门和岗位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通过重点案件评查、开门征求意见、从申诉信访案件中发现线索等渠道和形式,查找办案的质量、效率,队伍的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并逐项整改。狠抓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了涉及立案、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12项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有力促进了规范化建设。对此,肖扬院长先后两次批示要将整改措施规定转化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或司法决策,中央政法委《专项整改简报》、省纪委、省委政法委也予以转发,并充分肯定。强化培训,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开展审判业务大练兵活动,并于去年11月对全院干警进行了统一考试验收。通过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有力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

在抓好自身专项整改活动的同时,全面加强对各级法院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及时部署并下发工作方案。编印《专项整改活动专报》,交流经验,促进提高。院领导分工包片,深入各中院及基层法院指导,督促各级法院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效率、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去年10至12月,组织8个检查小组,对各地法院开展专项整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我省法院专项整改活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检查组在检查验收后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活动。去年,全省法院继续深入推进自2003年开始的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活动,截止去年底,全省98%以上的法院都新建、改建了立案和信访大厅,完善了服务设施,明确了服务标准。大多数法院实现了“一站式”柜台服务,一些法院还实行了预约立案、双休日立案、异地远程立案等措施。去年底,我院对全省法院创建两个“文明窗口”活动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了39个成果突出的法院。二是认真做好申诉、信访工作。全面推行院领导、部门领导接访和信访联络员制度,实行专门信访部门和业务部门联合接待、处理信访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49562件,接待来访群众114502人(次),其中包括处理省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信访监督案件1269件。为畅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法官正常见面渠道,我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当事人、代理人约见法官的暂行规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便民、利民举措。我院实行了提前开放立案接访大厅、增加接待室、对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加诉讼免予安检等多项便民措施。我院和广州、深圳等10个中院、16个基层法院相继开通了门户网站,在互联网上公布办案流程和裁判文书,接受和办理信访案件,扩大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渠道。我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死刑犯与家属会见的实施意见》,健全死刑犯执行前与家属会见制度。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紧密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组织各地法院深入开展清理和执行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补偿款工作。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宽、二不、三快”的原则(即对申请仲裁期间从宽掌握,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快立、快审、快执)。五是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认真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全年全省法院共为30353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175.40万元。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为8609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同时,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为经济困难的国家赔偿请求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若干规定》,确保国家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权利的实现。

五、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认真落实省委固本强基要求,深入贯彻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管齐下”狠抓人民法庭建设。狠抓人民法庭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执行省委批转我院党组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开创全省法院基层建设新局面的报告》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全部解决了各人民法庭机构设置和庭长级别问题;配好配强各人民法庭庭长,强化对法庭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法庭干部队伍建设。狠抓人民法庭工作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人民法庭工作规范》,以及关于人民法庭审判和执行工作管理、物质装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促进人民法庭司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狠抓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建设。充分利用好省财政对人民法庭建设的专项拨款,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至去年底,已建好205个人民法庭,126个人民法庭在建,两项合计占全省人民法庭总数的85.7%,预计提前一年完成最高法院规定的人民法庭建设任务。狠抓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的发挥,积极组织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指派法庭干部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应有的职能作用。经过各级法院共同努力,全省人民法庭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东莞市东城人民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十佳人民法庭”称号。去年4月,最高法院在我省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我院和佛山市委等六个单位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代表好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在视察南海里水法庭、顺德容桂法庭后,高兴地说:我看到了中国基层法制建设的未来和方向。

六、进一步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院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的理想、责任、能力、形象建设,努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全省法院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理想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的意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查找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思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向任长霞、宋鱼水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努力在全省法院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健全责任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制定试行了我院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和每位干警工作实绩实行量化考核,把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同时,健全对各中级法院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制定下发了《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对各中院班子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与管理、物质装备建设等五项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各地法院也都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对干警的工作考核制度,严密责任机制,确保把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认真履行对下级法院班子的协管职责,去年我院协助各市、县(区)党委对8个中院、48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调整交流。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在职培训、法官续职资格培训、审判业务骨干培训等项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审判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我院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0余期,培训9000余人(次)。同时,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首批选任的116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统一培训,确保他们如期参与各地法院的审判工作。

规范法官言行,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并将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各级法院,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下发的《法官行为规范》,努力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政自律意识和防腐倡廉观念。加强惩防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违纪先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规定》,对审判执行人员可能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先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有力维护了队伍的纯洁。

各位代表,2005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省委的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省委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对做好法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人大领导非常关心法院工作,多次到我院视察司法为民,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等工作。省政协组织委员专门听取我院关于加强基层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有效监督、有力支持和鼓舞鞭策。在此,我代表全省各级法院,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全省法院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各类纠纷案件持续增多,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二审死刑案件必须全部开庭审理,我院刑事审判力量极为缺乏,交通工具、审判法庭明显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部分审判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要求;构建和谐广东对全省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任重道远;部分法院物质装备落后和司法条件较差,人民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仍然存在,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2006年全省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强化稳定和谐意识,坚决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为民、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工作,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维护全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广东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要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二是全面落实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制定的“二五改革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大力推进新一轮法院工作改革。四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着力完善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廉政管理机制、以研究室为主的调研创新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全面提升各级法院司法管理水平。五是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能力,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六是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廉为民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真诚地希望省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多提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我们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广东、实现全省的富裕、公平、活力、安康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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