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17: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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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23日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伯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委领导和最高法院指导、省人大监督、省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和执行职责
省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公正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是基本职责。一年来,我院大力加强自身担负的审判和执行工作,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质量,提高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773件,办结1107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了9.71%和33.87%。其中办结一审案件48件,二审案件4149件,减刑、假释案件1678件,管辖权纠纷案件323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494件,执行监督、协调案件2322件,再审案件62件,均比上年有新的增长。涉案标的金额193.47亿元,93.76%的案件在审限内审结。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罚各类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2416件,同比增长了46.96%。突出重点,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成功审结了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董事局原副主席周一男一家五口被害案等一批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加强对重大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共判处1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5亿元。依法审结了广州涉及84名被告人的走私红油系列案。对我院负责核准的死刑案件,严格掌握判处死刑的法定条件,对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核准死刑;对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或依法可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依法改判;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发回重审。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坚决贯彻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同时,针对去年案件大幅度增长、审判任务非常繁重的状况,下大力气狠抓清案,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加班办案。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184次,讨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924件。对超审限案件,实行任务到人,限期结案。全年共清理超审限案件359件1056人,完成了超审限案件清理任务。
全面抓好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公正处理起诉到省法院的各类一、二审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经济和社会活动秩序。全年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2038件,同比增长了12.97%。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各类贸易、投资等纠纷案件298件。注重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安全,依法审结各类金融、证券等纠纷案件475件。立足建设文化大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共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纠纷案件363件。坚持主权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非歧视原则,恪守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条约,遵循国际惯例,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及海商海事案件371件。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原则,严格诉讼程序,规范质证、认证活动,确保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同时,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强化对案件的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行政和司法赔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类行政案件的审判,积极、稳妥开展司法赔偿审判,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3件,审结司法赔偿案件15件。省法院行政审判庭被最高法院授予“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帮助当事人实现债权。坚持解决“执行难”首先从省法院抓起,大力加强对自立执行案件的执行,共执结案件42件,执结标的金额达52.21亿元。认真履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责,深入开展挂牌督办、提级执行、指定执行、联合执行等项活动,积极办理请示、协调、监督等各类案件。去年10月,经中国证监委广东监管局申请,我院组织本院和17个中院的498名干警,分赴全国5个省、市和我省17个市,在两天内依法成功冻结了广东证券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535个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和清算备付金帐户,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扬。省法院执行局被最高法院授予“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依法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监督指导各中级、基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是我院肩负的重要职责。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努力促进全省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0401件,办结658244件,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41%。涉案标的金额1226.54亿元,执结标的金额558.53亿元。
一是大力加强审判宏观指导,确保坚持正确方向。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问题,努力增强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保证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各级法院维稳意识,及时制定下发具体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努力维护全省社会安定。围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制定下发了《为全省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并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促进了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积极参与依法治省工作,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组织各级法院为建设文明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大力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着力解决法律适用问题。针对全省法院受理的新类型、重大、疑难案件较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指导意见。我院先后参与了最高法院解决“打官司难”重大课题调研,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强化金融债权司法保护的专题调研,都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调研报告。针对《合同法》第286条关于工程款优先权的理解掌握不一致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的指导意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省公安厅联合调研,制定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开展减刑、假释大检查中发现的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为保护当事人诉权,规范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立案工作,制定了《关于行政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等等。全年共制定各类指导性意见12件,促使各级法院统一执法标准,不断提高审判水平,保障法律准确实施。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判指导,去年我院成立了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指导小组,专门对涉及骗贷105亿元的华光系列破产案的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同时,针对审理二审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各级法院审理各种类型案件的指导,努力提高一审案件的审判水平。积极组织各级法院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活动,及时、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依法定程序纠正,努力维护裁判公正。
三是加大对清案工作的指导,全力以赴清理超审限案件。近年来,我省法院受理案件持续增多,各级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为完成工作任务,我院不断加强对各级法院开展清案工作的指导,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存案件。去年先后召开了八次清案工作会议,对清案工作进行检查部署。实行清案通报制度,由各级法院对清案活动每周一报,省法院每月一通报,不断增强各级法院狠抓清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检查督促,对存案较多的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法院进行重点指导,由院领导带队,组织检查小组面对面指导、督办,促使他们努力加快清案进度,落实好清案责任。同时,深入研究探索清案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解决超期羁押问题调研活动。经过全省法院艰苦努力,共清理超审限刑事案件764件2342人,民商事、行政案件3155件,较好地完成了清案任务,清案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四是大力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深入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执行活动,督促各级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加强对“老大难”案件、当事人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执行难案件的监督,坚决纠正因法院自身执行不力导致案件得不到执行的问题,使一大批久拖不执案件得到执行。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秩序,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了执行款物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中止执行、变更强制执行措施听证等活动,制定下发了具体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打包执行”、提级执行、穷尽执行措施告知等项制度,这些做法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去年10月至11月,认真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组织各级法院积极主动向各检查组汇报工作情况,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整改。
三、深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思想不动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狠抓42项司法为民措施的贯彻执行。2003年我院提出42项司法为民措施,为指导、督促各级法院切实执行好这些措施,我院深入开展检查验收活动,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认真整改,确保把各项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在全省法院推广假日法庭、速裁法庭、巡回办案、预约立案、异地立案等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的氛围,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二是全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各级法院执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和不预收申请执行费制度的检查监督,保证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去年,全省法院共对29129件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案件实行了诉讼费的缓、减、免,减免金额达2796.28万元。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7398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三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经常组织各级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和城市下岗职工工资专项活动,对此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及时为他们讨回拖欠工资。去年底至今年1月中旬,我们对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案件开展了集中执行活动。同时,加强对涉及物业管理、医疗事故、交通肇事案件处于弱势方当事人的保护,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稳妥处理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各级法院集中排查、处理重大涉诉上访案件,共排查出案件2199件,已经妥善处理1097件,防止了矛盾激化。积极探索建立处理涉诉上访、申诉案件工作机制,在全省法院推行信访首接负责制、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重大信访情况报告和应急处理等项制度,初步建立起了“信息灵敏、反映快捷、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工作机制。五是下大力气解决“申诉难”。按照最高法院要求,我院制定并在全省法院实施了《再审诉讼暂行规定》,确定了“有诉必理”、“可能有错立案再审”、“确有错误依法改判”等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为解决“申诉难”提供了制度依据,在全国反响良好。同时,加强对审理抗诉案件的监督指导,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抗诉案件603件。
四、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
在2002年、2003年连续狠抓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去年我们继续把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我院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制定完成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规范》。该《工作规范》涵盖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司法政务、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每个工作程序和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及监督保障措施。为保证《工作规范》的实施,去年5月以来,我们广泛动员,狠抓落实,把规范化管理与岗位考评、领导“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经过半年来的实践,效果较好。
同时,加强对各级法院规范化建设的检查、指导,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确定了16个规范化建设试点法院,深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在去年11月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佛山市南海区等5个法院介绍了经验,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肯定和好评。突出抓好“窗口”规范化,深入开展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活动。全省80%以上法院完善了立案、信访服务设施,规范了工作制度,基本实现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去年6月,省法院专门召开了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信息化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完善流程管理机制,提高司法管理水平。目前,全省共有72个法院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管理。省法院和部分中院、基层法院还开通了门户网站,通过网络发布公告、公布赖债者名单、受理当事人的投诉。通过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各级法院基本建立起了比较完善、规范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为各项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
去年,最高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我院抓住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大了推进基层建设的力度。一是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全省法院基层建设专题调研活动,检查2000年提出的加强基层建设“十项目标”的完成情况,全面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月和7月,先后召开了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在三至四年内,基本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全面完成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建设任务的奋斗目标。为指导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我院成立了基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省法院院领导分片联系、指导各地法院推进基层建设制度。二是积极争取支持,狠抓落实。根据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省法院实际,我院向省委提交了《关于开创全省法院基层建设新局面的报告》,对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改善法官待遇、优化司法环境等提出了具体意见。省委主要领导都对此作了重要批示,各项措施正在分步落实。针对一些欠发达地区法院基建任务重、装备条件差等困难,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加大帮扶力度,解决燃眉之急。针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边远山区法院存在的法官“断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调研,研究解决办法。三是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调整撤并中心人民法庭,对年收案不足100件、审判人员不足3人的法庭进行撤并精简,逐个核实审定,把原来的1014个人民法庭调整为392个,优化了法庭布局,促进了法庭的规模化。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到2006年全部完成全省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去年,全省已有131个人民法庭建成,83个法庭已经开工建设。为规范人民法庭工作制度,我院制定了《人民法庭工作规范》、《人民法庭基本建设管理规定》,下发全省法院贯彻执行。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搞好全省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过去的一年,省法院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法院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一是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的部署,组织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三树立、五落实”教育活动和廉政纪律教育月等学习教育活动。省法院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进行动员和部署。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及最高法院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向郑培民、任长霞、蒋庆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树立爱岗敬业、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勤政廉政的职业道德情操。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法院狠抓自身班子建设,从各方面强化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和监督。建立健全了《关于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规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规定》等十项制度,保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落实,该十项制度被省纪委印发推荐给省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级法院和本院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狠抓整改和提高。同时,加强对各中级、基层法院班子建设的协管和监督,认真配合各级党委做好7个中院换届人选的遴选考察和部分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交流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认真开展法官助理改革试点工作,我省有3个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推行法官助理工作的首批试点单位。推动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与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共同下发了实施意见,全省法院的书记员已基本实现了单独序列管理。严把新进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任命法官审核制度,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去年我院先后召开了两次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加强对各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围绕构筑完善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各项队伍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实施细则》等项规定,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去年全省法院违法违纪事件明显下降,有效维护了队伍的纯洁。
五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继续狠抓学历教育和素质教育,积极支持在职人员参加“专升本”教育,加强法官岗位培训、续职资格培训和新法律法规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1400余人(次),并对2275名达不到本科学历要求的法官进行了专项培训。加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选派113名干部到最高法院、省委党校学习;与香港大学法学院先后合办了两期普通法研究生课程班,选派了42名优秀法官赴港攻读硕士学位;组织31名法官到香港参加知识产权协议培训班。
一年来,我院及全省法院取得的成绩,与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省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省委高度重视全省法院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去年年初视察我院并接见了参加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的代表,对全省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殷切期望。去年11月4日,他又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我院的工作,对做好2005年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省人大及各位代表也十分重视和支持法院工作,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了我院所作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对进一步抓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不少好意见、好建议。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加强全省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大量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全省法院工作的理解、重视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院及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由于我们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因而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持续增多,审判任务非常繁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增大。与此同时,部分法院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物质装备条件亟待改善;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和审判水平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审判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结合我省法院实际,2005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部署及最高法院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在“抓落实、重提高、促发展”上狠下功夫,促进法院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富裕安康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重点要抓好六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统领各项法院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和谐广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坚持群众路线,依法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稳妥开展法院工作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六是扎实有效地推进班子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真诚地希望省人大及各位人大代表继续加强对我院及全省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帮助我们及时改进工作,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