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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8 17: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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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1月17日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伯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1998年初换届以来,针对全省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客观形势,省法院确立了以深化改革提高审判效率,以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以强化教育监督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工作思路。全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3.85万件,办结268.56万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6300.7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103.2%、108.7%和344.4%。其中 2002年共受理案件685801件,办结632923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345.7亿元,分别比1997 年增长了64.2%、 78.9%和160.9%。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结案数年均增长 11%,法官人均结案数年均增长11.4%。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至去年上半年,法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33%,比1997年提高了21.6个百分点;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后有8个法院、10名法官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有31人(次)被授予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紧密结合我省社会治安实际,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2001 年 4 月党中央和省委作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部署以来,各级法院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抢劫、抢夺、盗抢机动车辆等多发性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六合彩”赌博犯罪等作为重点,强化打击力度,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快审重判。全面贯彻“稳、准、狠”原则,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严把案件质量关,精心组织宣判执行大会,确保打击效果。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198964件,判处犯罪分子  264482人,其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占51.6%,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41.3%。先后成功审判了轰动境内外的张子强等36人特大跨境暴力犯罪案、澳门黑社会骨干分子叶成坚等人跨境暴力犯罪案、汕尾翁泗亮等 38 人海上抢劫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对一批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 

    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山林土地、劳动争议、集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结这几类群体性案件17.3万多件。针对这些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特点,加强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对涉及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处理的案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加强对各类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依法保障金融安全。五年来,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192353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 2955亿多元,有效地规范了金融秩序。认真审理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为债权人的案件,依法支持其追收逾期贷款。积极配合省政府开展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金融风险工作,依法审理好与此相关的案件。1999年以来,省法院和广州、深圳中院依法、按规、参照国际惯例成功审理了广东国投及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破产案件,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治安长效机制的建立。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从妇联、教育等部门聘任人民陪审员,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进青少年罪犯的改造。结合办案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同时,通过公开审判案件、召开宣判执行大会、通过新闻媒体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二、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产业政策,依法审理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按照《公司法》和国企改革政策,依法审理涉及国企改革的各类纠纷案件,五年来共审结企业股权转让、兼并、重组、破产等纠纷案件13316件,促进了国企改革的深入开展。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农业政策,依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农业合作开发等纠纷案件11235件,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适应“科教兴粤”要求,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纠纷案件2606件,依法制裁假冒、盗版等侵权行为,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等纠纷案件106983件,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依法审理流通领域各类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严格执行《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五年来共审结购销、建设工程、加工承揽、运输等流通领域合同纠纷案件170457件,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认真执行《证券法》,加强对股票、债券、期货等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共审结5416件。依法协助中国证券会,及时果断地处理了“亿安科技”股票违规操作案,受到了国务院的表扬。 

    适应对外开放要求,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坚持严格执行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参照国际惯例,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8777件,其中2002年审结5903件,约占全国的30%。为适应“入世”后对外开放新形势的要求,认真做好“入世”准备和“入世”后审判工作对策的调查研究,促使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强化对走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制贩假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尤其是2001年4月以来,紧密配合各级政府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五年来,共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7186件,判处罪犯9063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抓好大要案件的审理,先后依法审结了湛江“ 9898 ”特大走私受贿系列案、汕尾卓振沅等人伪造 6 亿多元人民币案、涉案 86 件 150 人的粤东“ 807 ”特大骗税系列案等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去年以来,省法院会同有关中院开始审理粤东“ 815 ”特大走私系列案,目前已对14件案件117名被告人和8个被告单位作出了一审判决。同时,有效配合反腐败斗争,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犯罪,五年来共审结此类案件5014件,判处6184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256人,个人非法所得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34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78亿元。 

    三、围绕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司法职能作用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五年来,依法审结各类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和抚养等纠纷案件209431件,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理中注意做好法制教育和调解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坚持充分保护和照顾无过错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坚决依法制裁重婚、虐待、遗弃或其他家庭暴力行为,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对各类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依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各级法院依法审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侵犯名誉权、消费者权益等侵权案件76055件。坚持在查清侵权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过错大小和法定归责原则,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严格依法适用举证责任规则,公正、公平地确定侵权责任及赔偿数额,依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加强对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五年来,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23844件,审结23661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147.3%和143.1%。其中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2704件,判决行政机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177件,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414件,促进了依法行政,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1999年中央11 号、省委 10 号和省纪委22号文件精神,努力解决“执行难”。对故意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实行新闻曝光、责令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新举措,提高执结率。对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因素干扰的“老大难”案件,依法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和交叉执行。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888032件,执结标的金额2344.6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255.0%和688.9%。其中2002年执结案件221881件,执结标的金额544.8亿元,分别约占全国的8.6%和20%。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关于办理执行案件不预收执行费以及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暂行规定》,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全省法院共为12566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免费辩护律师,为64949件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实行了诉讼费缓、减、免,减免金额达3685.8万元。 

    四、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建设,促进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法院健全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省法院先后就贯彻实施三大诉讼法、《法官法》等法律的情况,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解决执行难等有关工作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各级法院都设立了与人大的联络机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执法检查,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对人大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实行专人督办,并回复办理结果。五年来,省法院共接受省人大反映个案2426件,已办理回复2226件。同时,虚心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工作。规范申诉立案程序,对民事申诉案件实行听证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决定案件是否进入再审。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0735件,其中依法纠正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4043件。重视对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抗诉案件942件,依法予以改判和部分改判297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各类案件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院长接访制度,不断加强日常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当事人和群众的投诉,妥善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五、全面深化法院工作改革,促进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运行 

    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努力推进各项法院工作改革。一是深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建立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的审判体制。至去年底,省法院和部分中院、基层法院已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加强执行机构建设,设立了执行局;调整、精简了后勤服务机构;通过定岗定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步骤,对审判力量实行了优化配置。二是深入推进立案工作改革,完善立、审、执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审判运行管理机制。由立案庭统一受理案件,负责庭审前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各类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和催办、督办,强化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制约。三是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确保诉讼程序公正。逐步完善了“控辩式”、“诉辨式”的庭审方式,突出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地位。在全国率先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规范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刑事案件的范围,提高了办案效率。四是依法开展审判组织改革,建立权责统一的审判工作机制。依法明确合议庭、独任法官和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取消院长、庭长层层审批案件的制度,依法明确大多数案件的裁判权由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行使。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全面完成了审判长、独任法官选任工作。五是深入开展裁判文书改革,增强裁判文书的公开性、说理性。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所有裁判文书都做到立案时间、当事人诉请和答辩、举证和质证、法院认证、审理期限和适用法律依据等“六公开”。部分法院还将裁判文书上网,方便当事人和群众查询。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促进了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六是深入开展执行工作改革,规范执行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机制,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开行使制度,强化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在全国率先采用公开摇珠、抽签方式选择评估拍卖机构,规范了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最近,省法院又推行了对“老大难”执行案件挂牌督办、对赖债者上网通告、提供执行案件公开查询、变更执行措施开庭听证等四项新制度。七是积极开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拓宽法官选任渠道,向社会公开招考法官。实行法官交流轮岗和上下交流。推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改革,试行向社会公开招聘法警,初步形成了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模式。 

    六、狠抓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后开展了“三讲”、“两思”、“三讲回头看”、“三个代表”专项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每年都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心,大力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五年来省法院先后召开了两次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确定了基层建设十项目标,把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作为突出任务来抓。省法院每位院领导都确定了2至3个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易地交流任职制度,对80%以上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易地交流任职。协助各级党委搞好基层法院的“三讲”教育,对发生问题多、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法院,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加强对基层法院班子的教育培训,先后举办了全省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续职资格培训班和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按照规模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完成了人民法庭调整、撤并任务,充实了人民法庭审判力量。 

    以提高法官素质为根本,大力加强和改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经批准成立了广东法官(培训)学院,健全了教育培训机构,制定了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狠抓学历教育,全省目前有4462名法官正在攻读本科。大力加强业务培训,五年来,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237期,培训干警25335人(次),提高了法官的法律素质和审判业务技能。加强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支持法官参加高层次教育或出国进修,培养了一批专家型、复合型法官。 

    以消除司法腐败为重点,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强化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五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5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25人。去年,最高法院对我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七、大力加强调研指导工作,努力提高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针对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审理各类案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法院坚持从全局出发,结合广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审判业务指导力度。五年来,省法院先后制定下发了43份有关法律适用方面的指导性文件,统一各地法院的执法标准。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深化法院改革、加强法官教育培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受最高法院指定,由省法院承担的《合同法》疑难问题研究、“入世”审判对策研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等全国性专题调研课题,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同时,省法院还承担了繁重的办案任务,五年来共办结各类一、二审、再审和执行案件17781件,办结减刑、假释案件14818件,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38.7%和106.8%。 

    五年来全省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是与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案件逐年大幅增多,去年机构改革全省法官人数比上年减少了932人,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法官职业化建设任重道远,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山区法院法官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已出现青黄不接现象;队伍整体素质与审判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少数法官职业道德较差,审判作风不端正,执法水平不高;极个别干警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谋取私利,枉法裁判,败坏了法院形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审判和执行工作,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部分法院办公条件较差,办案经费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各级法院将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今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向前推进,必将对法院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全省法院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法院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实现法院工作规范化为主线,以深化法院工作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实施法院信息化为手段,以强化基层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暴力性犯罪、多发性犯罪及“黄赌毒”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确保实现我省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目标;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要加强对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案件的审判,从严惩处腐败分子,依法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是全面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要及时依法审理好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中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加强对涉及国企改革、农业发展、科技进步、服务业发展的各类案件的审判,充分发挥审判的引导、规范、协调作用。要贯彻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依法公正地审理好各类主体在民事和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秩序。要加强对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审判工作,为我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力争在我省率先解决“执行难”问题。党中央和省委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高度重视,我省已初步形成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整套措施和工作机制。各级法院要乘势而上,进一步探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深入开展公正执行、高效执行的竞赛活动,认真检查落实四项新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力争在我省率先解决“执行难”。 

    四是全面深化各项法院改革,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和高效运行。要继续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尚未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的法院,要尽快完成。要围绕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诉讼调解制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深化立案工作改革,推进审判监督改革。进一步完善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明确划分审判组织的职责,促进审判机构设置和审判职能分工的专业化发展,探索建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管理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体制。 

    五是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党的十六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法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强化队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判权力、执行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要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官选任、培训、监督和职业保障制度。 

    六是大力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水平。要以落实审判公开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强化和落实便民、为民、利民措施,提高工作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要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不断改善执法物质装备条件,积极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决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贯彻这次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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