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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09 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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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211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以开展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省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不断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一年来,全省法院司法办案稳中求进:积极应对案件量创历史新高的压力,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审判力量,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1.99万件,其中新收各类案件112.76万件,办结109.61万件,比2013年分别增长10.36%9.18%;法官人均结案98.47件,同比增长7.05%。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94万件,同比增长11.01%,法官人均结案70.23件,同比增长8.72%审判质效稳中向好:反映审判质效的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96‰,同比下降1.22个千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65%,保持平稳态势;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67万人次,同比下降7.12%,连续七年递减。司法改革稳中有为:承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方案获中央批准,试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有序开展。推动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广东,承担了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深圳前海与珠海横琴综合改革示范法院等众多试点任务。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省委胡春华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等多次视察广东法院并给予充分肯定。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配合全省开展的严厉打击涉毒、涉枪、涉电信及银行卡诈骗等六大专项行动,审理刑事案件数量全面攀升。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25万件,审结11.49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3.64%11.92%;判处罪犯12.78万人,同比增长5.5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一审案件3.23万件,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一审案件1.06万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30.65%。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网络诈骗、污染环境等一审案件7267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一审案件1825件,判处罪犯1857人,同比分别增长21.18%9.95%,依法审理了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受贿案、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推进刑事诉讼改革,出台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严把死刑、抗诉等案件的质量关;在广州、深圳法院稳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建立专业化审理机制。对不构成犯罪的3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相结合,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92万件,审结62.6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1.41%8.53%。在民事一审案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增幅明显,同比分别增长38.35%30.93%18.05%,三类案件共计18.07万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的34.89%。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审结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等涉民生一审案件24.31万件。积极服务经济体制改革,审结买卖、借款、房地产等合同纠纷一审案件16.78万件。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7万件。服务外向型经济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7089件,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2037件,审结海事海商一审案件1397件,妥善审理了一大批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维护行政相对人利益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03万件,审结1.80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1.61%38.67%,行政案件数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在行政新收一审案件中,工商纠纷、资源纠纷、劳动与社会保障纠纷同比分别增长79.39%30.62%27.79%,三类案件总数为4872件,占行政一审案件的38.43%。继续推进行政案件提级管辖制度改革,在湛江、江门法院实施行政一审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稳步推进铁路法院试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两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向全社会发布2014年度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审判,共审结案件253件,决定对53件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国家赔偿,赔偿额3146.79万元。

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规范执行行为相结合,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67万件,执结26.70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2.68%11.45%。在全国率先建成以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三级法院联网同步实施的执行指挥与查控体系,我省首创的指挥监控系统、失信惩戒系统、执行公开系统等模式,均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启动全省统一的执行管理新系统,开展网络执行查控370万次,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完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机制,增设对老赖的民航、旅业等信息查询功能,继续实行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交易、行政审批、交通出行等领域受到限制和惩戒。全省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与查询平台”2.30万人,以边控手段查控老赖”1820人次。分别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积案清理活动,以及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保障当事人诉权与维护终审裁判权威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认真做好判后答疑等服判息诉工作,同时积极维护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全省法院受理再审审查案件1.14万件,审结1.0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1.47%11.90%。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受理再审案件2385件,同比下降15.61%,审结1900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受理各类抗诉案件811件,审结665件(审结对各类生效裁判抗诉393件、对刑事一审未生效裁判抗诉272件),其中维持原判占42.86%,发回改判占33.98%,撤回抗诉、民事调解、行政和解等其他处理占23.16%

二、以改革创新推进年活动为抓手,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法治广东建设

有序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中央和省委部署下,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试点任务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参与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及各项子方案的起草和修改,牵头制订了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案。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出台了法官遴选办法等15项配套规定,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表。201411月,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省法院积极指导深圳、汕头、佛山、茂名四个试点市的法院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实施方案,为全省全面推开打下良好基础。在中央和省委的支持下,成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并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巡回法庭。结合广东自贸试验区的规划和建设,推动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与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一并实行全新的法院工作模式,力争建成全国综合改革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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