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09 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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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7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 鄂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和“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为主线,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当好全国法院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公正司法水平持续提高。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9.48万件,其中新收102.17万件,同比增长1.38%;办结100.3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92件。反映审判质量的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3.12%,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反映审判效率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6%,同比提高0.06个百分点;反映审判效果的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分别达到85.46%、51.63%。在案件总量大且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坚持公正司法,确保了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整治人民群众意见集中的审判效率、司法作风等问题。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公开案件审理进度。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作风督察1545次,随案发放廉政与作风评价卡,反馈显示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满意率达84.10%。面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新压力,实现了群众来信来访数量稳中有降,来访人数连续六年下降,保持了“案件大省、信访小省”的良好态势。
——全国法院排头兵地位不断巩固。充分发挥广东法院领潮争先、先行先试的作用,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12项核心指标继续处于全国法院前列。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试点。审结的华为诉美国IDC公司反垄断案入选“201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热点案件”。省法院陈光昶法官入选“2013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省法院对下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73万件,同比增长7.57%。提升办案水平的同时,强化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在司法作风、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各类指导性文件35份,充分发挥示范、引导和组织作用。省法院的司法公开、系统党建、文化建设等多项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78万件,审结10.27万件,判处罪犯12.11万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一审案件1.22万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35.46%。突出依法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黑恶势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侵害儿童、网络电信诈骗、恶意欠薪、伪劣农资、污染环境、制毒贩毒等一审案件1.45万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一审案件1506件,判处罪犯1689人,依法审理了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受贿案、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进一步规范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死刑判决核准率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对2.36万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的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1.01%。对不构成犯罪的3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依法审结6.24万件减刑、假释案件。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3.66万件,审结57.69万件。妥善化解侵权、家事等民事纠纷,审结房屋、医疗、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等涉民生一审案件21.33万件,同比增长3.11%。规范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金融借贷、公司诉讼、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等一审商事案件25.05万件,同比增长3.83%。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该类一审案件2.48万件,同比增长10.50%。服务外向型经济和海洋强省战略,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7727件、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163件。妥善调处了健力宝集团与金裕兴公司商事纠纷等一批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依法履行行政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3万件,审结1.30万件。其中,一审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891件,经协调和解促成原告撤诉的2090件,使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努力破解行政审判工作易受干扰的难题,实行行政案件提级管辖,将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提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被告败诉率达12.80%。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58件,其中对26件案件的当事人决定予以国家赔偿。
依法履行立案和审判监督职责。统一立案标准,规范立案审查工作,反映立案质量的立案变更率为0.84‰,同比下降0.66个千分点。修订《案件移交管理规范》,提高案件移交效率。印发新版诉讼指引和36种司法文书样式,依法扩大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范围。维护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受理再审审查案件1.02万件,审结9128件;受理再审案件2826件,审结2138件,同比分别增长29.81%和26.96%,生效案件发回改判率为1.02‰。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受理各类抗诉案件951件,审结713件(其中审结对各类生效裁判抗诉485件,对刑事一审未生效裁判抗诉228件),维持原裁判的占50.63%,发回改判的占27.77%,撤回抗诉、民事调解、行政和解等其他处理的占21.60%。
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共受理执行案件26.33万件,执结23.9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87%和2.12%。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为82.52%和58.49%,同比分别提高0.33和6.84个百分点。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着力清理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共执结3823件,结案率为99.71%,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1.09%,执结量约占全国1/5,标的额约占全国1/2。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推动各地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建设,重点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主动执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广东召开。
二、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以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着力发挥司法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推广设置金融审判庭,主动为金融机构新产品、新业务提供法律意见。高质量审结了一大批类型较新、复杂疑难或在国际国内拥有较大影响的专利、商标、反垄断案件,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主创新。探索“走出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外向型企业提供涉外诉讼指导与服务。依法保障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新区建设,推进粤港澳融合发展与珠三角优化发展,促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全力保障平安广东建设。将创建平安广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出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实施方案,实行诉访分离、分级负责等措施,规范信访秩序,提高信访处置质量,实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探索行政强拆风险评估机制,运用多方听证、多方评估等方法妥善处理民生纠纷。联合省公安厅启动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开展远程提讯、远程庭审。与海关等部门加强协作,重拳打击各类新型走私犯罪。试点港澳台籍罪犯适用假释制度,实行社区矫正,建立动态监管体系。
全面推进法治广东建设。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服务,推动行政机关和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的提高。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的梳理分析,通过发布年度审判白皮书、情况反映等形式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积极为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提出建议,省法院为省人大的7项立法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改善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推动多个地级市政府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考评体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连年递增。继续加大司法建议力度,着重提升司法建议质量,共发出司法建议3300份,被采纳率为40.11%,同比提高10.12个百分点,帮助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省法院研发征信信息导入系统,将执行案件信息自动录入银行征信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贷款、融资、行政审批等行为,促使其自觉履行。针对珠三角地区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的实际,关注青少年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挽救,发布《广东法院